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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開古普洱府附近極少有古茶樹的歷史秘密
發佈日期::2020/10/28、瀏覽次數:82

  普洱茶因普洱府而得名,但在古普洱府附近的寧洱、思茅、墨江等地極少有三五百年以上的古茶樹,今天將揭開謎底!


  據《普洱府志》載:清•康熙三年(1664),普洱設元江分府,調元江通判駐防普洱,轄十三版納。清·雍正四年(1726),清政府在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實行“改土歸流”。清•雍正七年(1729),雲貴總督鄂爾泰上奏朝廷,請求增設普洱府獲准,9月17日設普洱府。轄六大茶山、橄欖壩及江內六版納(普洱、思茅、普騰、猛旺、整董、猛烏、烏得)。同年,將普洱通判移駐思茅。乾隆三十五年(1770),轄一縣三廳(寧洱縣、思茅廳、他朗廳、威遠廳)。民國二年(1913)4月,裁府、州、廳,統改為省、縣兩級製,普洱府撤銷,歷時184年。


  古代茶、鐵、鹽等都屬於國家專賣產品,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。普洱府設立有180餘年的歷史,在鞏固西南邊疆統治的同時,也為朝廷管控著當地產出的茶葉、食鹽等物資。在古代的普洱府下轄的寧洱、思茅兩座以管理專營茶葉的古城,在方圓百里範圍內很少有古茶樹,寧洱縣僅有一片很偏僻的困鹿山皇家貢茶園;思茅區只有一片二百餘畝的茨竹林村老安寨古茶園,屬於晚清朝廷管控弱化時期種植;墨江也只有迷帝古茶園樹年稍大些。寧洱、思茅、墨江都非常適於茶樹生長,但沒有保留下較大的古茶樹,是古代沒有種茶?還是某種原因毀了古茶?


  很多資料中都記載在普洱府附近曾經有一定規模的茶山。清政府於雍正七年(1729)在思茅設總茶店,由官方壟斷茶葉銷售,並將新舊商民全部驅逐。他們“重稅於茶”,“清戥重稱”,“多買短價,擾累夷方”, 官府的盤剝更猛於虎,導致了雍正十年(1732年)的大暴動。


  茶葉過去作為普洱府衙的主要稅收來源,但四通八達的茶馬古道、山澗小路,各地茶農私自販賣交易茶葉,給朝廷管理茶山帶來不便。一邊是重稅盤剝,一邊是當地茶農偷逃稅收,於是官府採用按茶樹多少、大小來收的“茶樹稅”。“茶樹稅”和“茶葉稅”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,“茶樹稅”可謂是一勞永逸、旱澇保收;“茶葉稅”是交易過程徵收。事實上“茶樹稅”成為重複徵收的課稅,這樣即便是茶農自用也需交重稅,茶葉的收入遠不夠交“茶樹稅”,不堪忍受重稅的茶農進行了大規模暴動,但在當時清政府高壓政策下,當地茶農不敢進行武力反抗,只能採用毀掉茶山、砍掉茶樹這種最簡單、直接的方式,也是一種無奈的“自殘式”反抗。


  通過此舉,使官府在管理茶山、茶交易、收茶稅等更為方便,減少了茶商私自倒賣茶葉的條件,達到對周邊茶山的“堅壁清野”傚果。同時採取另一項“屯墾種茶固邊”的特殊政策,引入大量內地商人和茶工,在勐臘、勐海等地種茶,具彌補了普洱府周邊茶農毀茶後的稅收損失,也鞏固了清朝的邊防。這種捨近求遠的政策,使朝廷“茶官局”所使用的“茶引”製、貢茶製得以推行,在數百公里的茶馬古道上所設的多道關卡發揮了最大作用,使思茅、普洱等古城內的茶葉交易實現利益的最大化。我認為沈重的“茶樹稅”才是古普洱府周圍沒有古茶山、古茶樹的主要原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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